找煤机网 > 行业资讯 > 行业新闻

《山西省煤矿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

2020-05-09 09:09:48 来源:山西新闻网 浏览量:1072
		          

  日前,山西省省政府制定并印发了《山西省煤矿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其目的是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关口前移、超前防范,真正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之前,严格煤矿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事故。

  《办法》对全省的煤矿安全隐患调查处理作出了规范,设定了启动调查的六种情形(即拒不执行停产停建指令的,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年度内同一类型问题重复出现的,一次检查发现3条以上的,蓄意隐瞒、造假逃避监管的,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认为应当组织调查的)。

  《办法》指出,对检查中发现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属于这六种情形之一的,将按照“谁查处、谁报告、谁调查”的原则,由检查单位的同级人民政府授权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组织调查。

  因煤矿办矿主体和煤矿管理不到位,被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且有启动调查情形的,煤矿安全隐患调查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由具有管理权限的机关或者单位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煤矿办矿主体和煤矿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分级监管权限报告的,将不再启动调查处理程序。由煤矿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


  • 相关标签: 煤矿安全 安全隐患

  • 免责声明:未标明原创或来源的文章转载自官方媒体或其他网站,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站转载旨在使信息更广泛地传播以更好地发挥其价值, 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 service@zhaomeiji.com。加入煤矿机械微信交流群关注 找煤机网官方微信服务号:zhaomeijiwang
    煤机通宝
    • 400-678-5280

    • 买卖煤机配件·就上找煤机网

    • 电子邮箱:kf@zhaomeiji.com

    煤机配件采购平台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网站导航| 煤机配件市场| 煤机企业黄页| 煤机企业名录| 煤机配件报价| 煤机行业资讯| 煤机设备百科| 煤机求购信息| 煤机供应信息| 煤机行业标签| 用户反馈|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