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1轨道下山下段由于该区域为煤层中布置巷道,受矿压影响,巷道底鼓严重,断面缩小(约7m²),为满足运输、行人及通风要求,经矿委研究决定进行落底,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望相关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
二、安全技术措施:
1、 落底前,由机电运输科指派专人全面对轨道提升运输系统(钢丝绳、声光信号、防跑车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确保安全提升。
2、 落底前,生产科安排人员处理落底段烂帮烂顶、歪旋棚梁,U型钢卡揽所有螺栓要再次紧固一遍,确保支护安全有效。
3、 作业前,区队必须在井口会上认真向班组职工贯彻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不安全不作业”的思想。
5、施工时,保证不能有任何物体沿轨道滚落,且清巷落底时间段11轨道下山必须停止行车运输,
6、施工地点附近必须安装矿用电话,并确保正常使用,每班要指派专人负责接听。
7、严格按落底标准进行落底,清净巷道内的所有浮煤杂物。
8、作业地点附近所用工具;必须靠帮摆放整齐,不得影响通风及行人安全。
9、开始作业时,作业点上方必须打设牢固可靠的防护栏(不少于3道),以防上部误放车现象的发生,作业点下方打设放滚碴篦子,且确认施工地点的电缆、管线及排水管路的安全状况防护得当、安全可靠后,再进行作业,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电缆、管线不受到损坏。
10、当有人员通过施工场所时,必须先联系,确认安全情况下,经跟班队长或班长同意后,方可通过。
11、按照规定施工期间落底时间段11轨道下山必须全段停止行车运输,确需运输物料时,运输队负责人必须现场跟班,并报请调度室批准,得到批准后,现场通知落底人员全部撤离至中央变电所口或中央泵房通道内,确认11轨道下山完全没有行人及作业人员情况下方可进行物料运输,否则,严禁提升运输。
12、班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并悬挂在规定位置,瓦斯浓度达到0.5%时停止作业,超过1.0%时必须撤离人员。
13、根据原棚距、下宽、巷道中线和本次落底厚度要求确定落底厚度。
14、落底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侧立于巷道侧,相互照应,招前顾后,以防碎煤滚落伤人;不用的工具要顺放于巷道侧或放置在安全地点,以防绊倒人员。
15、落底时,溜子司机要严格按操作程序安全操作,要时时注意溜子安全运输状况,机头、机尾点杆要打设牢靠并有专人负责看护,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溜子运输,
16、作业中,作业人员要防止沿巷道侧梁腿突然歪斜伤人,必要时先联锁,后落底。
17、为保证运输过程中,运料车平稳运行,新落底的轨道要封填密实,轨道不实处要用废坑木垫实,并保证牢固平稳。
18、上、下提升运输过程中,要匀速慢行,确保新落底轨道段安全提升运输。
19、安全施工过程中,必须有跟班队长现场指挥。
20、作业顺序:由上向下逐段进行。
21、施工后,随时清理巷道浮煤杂物,保证后路畅通。
22、本措施由施工队长负责落实,安监员监督执行。
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