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5月1日起暂时执行煤炭进口零关税政策后,5月4日,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增加1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额度,专门用于支持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具体支持领域包括煤炭安全生产和储备、煤电企业电煤保供两个领域。
今年以来,国际能源结构供需失衡导致价格倒挂,叠加国内新冠肺炎疫情连续多点散发,做好煤炭保供稳价工作意义重大。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今年3月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明确提出,进一步保障煤炭供需稳定和能源安全,提升煤炭储备能力,增强中国煤炭自主供给能力,在碳达峰碳中和总体要求下,煤炭行业将加速向绿色生产、绿色消费转型升级。4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明确,通过增产、扩产、新投产等,今年增加煤炭产能3亿吨。
4月29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就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召开会议,要求煤炭生产企业严格按照不低于年度煤炭产量80%签订中长期合同,严格落实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政策要求,压实地方责任,推动应急保障合同补签到位。
针对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继今年2月发文强调严厉打击过度投机、恶意炒作、囤积居奇等行为并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后,国家发改委近日再次发布《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明确监管红线。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近日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并强调,当发现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将立即进行提醒约谈,必要时通过调查、通报等手段,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对于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表示,今年以来,全球能源价格持续高位波动,合理增加煤炭保供能力,动态调节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守住能源安全底线,是增强我国国际话语权和主动权的底气和砝码。“煤炭作为我国基础性主体能源,不但自主可控,还可以通过燃煤发电、煤制油气转化为电力、油气,发挥出对国民经济的压舱石作用。保供、稳价、打违三管齐下,将有力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