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日前印发通知,决定自今年4月至12月,对陕西省整体托管煤矿开展专项监察。
此次专项监察重点检查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工业视频系统、各系统基础数据上传管理五方面工作情况,采取“线上监察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查清整体托管煤矿、承托方、委托方在安全管理和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工业视频系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查清托管煤矿在采掘部署、系统建设、人员配备、隐患排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
陕西局成立了现场核查专班,对线上监察发现需要现场核查的问题隐患和研判出可能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现场核查,重点对煤矿超限报警原因、处置措施、系统运行情况等进行核查。该局将对瓦斯超限作业或出现火灾、水害、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预兆不按规定撤人、隐瞒下井人数、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矿领导不按规定带班下井、报警原因及处置措施弄虚作假、同类问题隐患“屡查屡犯”等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人为破坏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上传数据造假、关闭安全监控系统数据上传功能等行为,且造成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现实危险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陕西局要求,突出重点,认真组织,每处煤矿线上监察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重点监察高瓦斯、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及1个月内系统报警频繁的整体托管煤矿。专项监察中发现整体托管煤矿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法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