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应急发〔2023〕420 号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确认一、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洗(选)煤加工企业的通知
大同、长治、晋城、忻州、朔州、临汾、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按照《山西省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山西省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有关规定,经考核并公示,确认潞安化工集团郭庄洗煤厂等17 座洗(选)煤- 2 -厂为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洗(选)煤加工企业、山西保利合盛煤业有限公司洗煤厂等 60 座洗(选)煤厂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洗(选)煤加工企业、武乡县荣华洗煤有限公司等34 座洗(选)煤厂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洗选加工企业。有效期为自确认之日起3 年。
一、大同、长治、晋城、忻州、朔州、临汾、晋中市应急管理局要督促潞安化工集团郭庄洗煤厂等17 座洗(选)煤厂在一级、山西保利合盛煤业有限公司洗煤厂等60 座洗(选)煤厂在二级、武乡县荣华洗煤有限公司等 34 座洗(选)煤厂在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基础上,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二、大同、长治、晋城、忻州、朔州、临汾、晋中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达标洗选加工企业的动态监管,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实现持续达标、动态达标。
附件:确认一、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洗(选)煤加工企业公示名单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