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西省发改委获悉,经自愿申报、第三方评估、综合遴选后,山西确定了8个单位承担全省首批创建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区试点。
试点共分零碳矿山试点、零碳开发区试点和示范工程试点3个部分,其中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马兰矿、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家煤矿企业被确定为零碳矿山试点。
山西省要求,省级有关部门要建立省级协调推动机制,加强资金支持、强化金融赋能、培育创新能力、倾斜要素配置。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和省属企业要组织指导督促试点建设,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探索减碳效益突出、地方特色鲜明的新模式新路径,及时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各试点单位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确定改革举措,谋实重大项目,细化实化分阶段、分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同时,要切实担负起试点建设的主体责任,所实施的各类项目须符合规划、土地、环评、安全等各类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主动接受上级单位及行业主管、安全监管等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合法合规安全推进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