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煤监局、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国资委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河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和防冲击地压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河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步伐。
意见明确,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智能化矿井建设。2020年,推动4个至5个煤矿建设智能化开采示范工作面,其中液压支架、单元支架等支护方式;强监测,区域监测要覆盖矿井采掘区域,局部监测要覆盖冲击地压危险区;强卸压,在采取区域防冲措施的基础上,至少选择一种以上有针对性、有效的局部防冲措施。
意见强调,对未按规定进行煤(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冲击危险性评价、在应力集中区进行采掘作业以及未落实“三限三强”措施和不能如期实现智能化建设目标的矿井,依法采取停产、限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