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爆炸物品硐室的存放量如何规定的?
2020-10-19 09:55:40
来源:煤矿安全生产网
浏览量:778
分享
井下爆炸物品硐室的存放量如何规定的?
答:每个硐室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t,电雷管不得超过10天的需要量;每个壁槽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电雷管不得2天的需要量。库房的发放爆炸物品硐室允许存放当班待发的炸药,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3箱。
免责声明:未标明原创或来源的文章转载自官方媒体或其他网站,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站转载旨在使信息更广泛地传播以更好地发挥其价值, 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 service@zhaomeiji.com。加入煤矿机械微信交流群关注 找煤机网官方微信服务号:zhaomeiji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