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舱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
救生舱组成部分:
空气净化系统
调节系统
通讯系统
舱门空气幕
联动系统
供氧系统
动力系统
处理系统
内外环境监测系统
救生舱分类:
永久性固定避难所(Permanent Chamber):在矿井巷道两侧地层中直接挖掘而成,主要布置在主巷或逃生路线上。利用贯穿到地面的钻孔,向避难所内持续提供输送新鲜空气,并实现与地面的通讯。
临时性固定避难所(Temporary Chamber):在矿井工作面附近的巷道或煤层中挖掘而成,依靠氧气瓶等设备为避难所提供一定时间的氧气。当该工作面停产后,临时性避难所即被废弃,避难所内密封门、氧气瓶、通讯、监测仪器等设备被转移到新的临时避难所中。
可移动式救生舱(Portable Chamber):多数为舱体式结构,具有行进装置或者吊装、拖曳部件,能在巷道中移动,随工程进度不断改变位置。氧气瓶、通讯、监测仪器等设备均安装在舱体内。
救生舱避险系统管理制度,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救生舱避险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救生舱应有简明、易懂的使用说明,指导避险矿工正确使用。
应定期对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并按期更换产品说明书规定需要定期更换的部件及设备。
应保证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等始终处于保质期内,外包装应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
应每3个月对配备的气瓶进行1次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8兆帕时,应及时补气。
应每10天对设备电源(包括备用电源)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
每年对避险设施进行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理等。
经检查发现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维护处理。采掘区域的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停止采掘作业。
企业应建立紧急避险设施的技术档案,准确记录紧急避险设施安装、使用、维护、配件配品更换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