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安型矿灯KL4LM(A)-沈阳煤业集团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红阳分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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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 | 沈阳煤业集团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101131102174 | ||
注册地址: | 沈阳市新城子区虎石台镇建设路 | ||
生产单位: | 沈阳煤业集团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红阳分公司 | ||
生产地址: | 辽阳灯塔市柳条寨镇北青村 | ||
产品名称: | 本安型矿灯 | ||
规格型号: | KL4LM(A) | ||
安全标志编号: | MAG170028 | ||
有效期: | 2017-09-06~2022-09-06 | ||
标准和要求: | GB3836-2010,MT1162.1-2011,MT1162.4-2011,Q/HY001-2017 | ||
适用范围: | 严格按煤矿安全有关规定使用。 | ||
主要受控元部件 及关联设备: |
配套用煤矿用矿工帽灯线、矿灯保护器应有安全标志。 | ||
备 注: | 本证书为变更证书。产品配用的PL145568(4Ah,3.7V)锰酸锂蓄电池为南通硬派锂电池有限公司生产。 | ||
安标状态: | 有效 | ||
上述产品经履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合格评定程序,符合发放要求,特发此证。本证书的有效性依据持证人是否持续满足安全标志审核发放要求获得保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