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矿生产指挥中心迅速了解火灾事故的发生位置、波及范围及人员伤亡情况。
(2)矿生产指挥中心根据灾情确定停电范围,下达停电撤人指令;通知救护队和医院;并按事故汇报流程汇报矿相关领导,通知队领导、安监员、瓦检员,通知井口设警戒。
(3)监测监控部门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4)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灾情分析判断通风系统破坏程度,积极研究制定救援方案,并根据灾情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优化救援方案。
(5)合理调整通风系统
a进风井口、井筒及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可采取反风或风流短路的措施。
b进风的下山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防止由火风压而造成的主风流逆转的措施。
c有瓦斯涌出的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防止引起瓦斯积聚和爆炸,必要时可增加风量或采取局部区域性反风。
d在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通风状态,需要进入巷道侦查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e井下其他地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控制火区供风量。
(6)采取通风措施限制火势时,通常是采取控制风速、调节风量、减小回风侧风阻或设水幕洒水措施。防止因风速过大造成煤尘飞扬而引起煤尘爆炸。
(7)灭火的主要方法
a直接灭火:用水、沙子和化学灭火器等在火源附近直接扑灭火灾或挖除火源,灭火时应从火源边缘逐步向火源中心喷射;人员应站在火源的上风侧,不得用水扑灭电气火灾和油类火灾。
b隔绝灭火:直接灭火不能控制火势时,构筑防火墙和密闭,封闭火区,控制火势蔓延。
c联合灭火:先将火灾区进行封闭,然后采取其它灭火措施进行灭火,以加快火区的熄灭速度。
(8)救护队按照救援方案携带相关设备入井,进入灾区前,必须先检查气体浓度,救护队分组进入,一小队负责查找遇险、受伤人员并积极组织抢救,另一小队探明火情进行灭火工作,避免人员在搜寻或侦查过程中引发二次爆炸;救护队随时将灾情和救援情况汇报指挥部。
(9)灾区现场必须有专人检查和观察顶板情况,发现顶板破碎冒落及时处理。有明火存在时,应同时救人、灭火、监测气体浓度,防止中毒和爆炸,抢救伤员时,必须判断伤势轻重,按照 “三先三后”的原则处理。
(10)为救灾供应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
(11)灾情消除,恢复通风系统,救灾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