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震动炮技术措施 (1)炮眼深度不小于0.9m,一个眼装一节炸药,炮眼利用率取90%。 (2)爆破器材:矿用乳化炸药, 药卷规格为Φ32×300mm、重300g,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引爆,MFB—100型隔爆电容式发爆器起爆。 (3)装药结构:炮眼统一采用正向装药,药卷用炮棍小心送至眼底,严禁捣实。装药后每眼必须装一节水炮泥,余孔用黄泥充填满。 (4)爆破说明:采用风钻配合1.5m长的钎子进行打眼。 (5)炮眼布置及装药量严格按炮眼布置图及爆破参数表执行(炮眼布置图及爆破参数表附后)。 安全措施: (1)采用放震动炮的方式进行落底、开帮施工时,放炮前必须将爆破点前后30m地段内的管线、皮带、风筒用电缆夹及废旧皮带绑扎掩盖好。 (2)爆破施工前必须将皮带和架空人车停止运行,并将开关手把打到“零”位锁好后方可开始爆破施工。 (3)打眼装药必须按技术要求、爆破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 (4)打眼前必须检查施工地点的帮顶情况,先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找掉帮顶悬浮矸石,认真检查钻具的完好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进行打眼工作。 (5)打眼过程中随时注意巷道帮顶情况,发现有片帮、漏顶等现象时,立即停止钻进,进行处理,将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施工。 (6)每次放炮前必须妥善保护好施工地点的管线、电缆、风筒等设备及设施,严禁损坏。 (7)井下放炮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第314—342条规定执行。 (8)放炮前,带班副队长必须指派专人按放炮警戒图规定在所有能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内设置警戒,警戒距离为直巷大于100m,弯巷大于75m,严禁任何人员进入警戒区域内,警戒的设置和撤除必须由带班副队长亲自落实,严禁脱岗, (9)爆破网络中所有接点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严禁出现明接头及裸露导线。 (10)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和“四人联锁放炮”制度. (11)每班施工完毕后,放炮员必须认真填写好爆破材料消耗清单,及时将剩下的爆破材料交回炸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