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1.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学习本《主斜井原煤仓钢轨网盖切割动火措施》并经学习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2.人员进入施工地点,首先要检查施工段巷道的瓦斯情况,严格检查瓦斯,瓦斯超限时立即停止作业。 3.严格按照此《主斜井原煤仓钢轨网盖切割动火措施》操作、执行。 4.严格按照此《主斜井原煤仓钢轨网盖切割动火措施》中的施工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施工。 5.施工期间要有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瓦斯检查员、专职安检员现场跟班检查。 一、说明 主斜井下部落平段报废煤仓,按建设单位要求要用渣石充填。因原主斜井煤仓上部有层钢轨网和铁板遮盖,在填充渣石时,受钢轨网影响渣石不能充填密实、平整,建设单位多次要求割除钢轨网和铁板,所以需要将钢筋网和铁板给予氧气切割处理,能够让工人下去将填充的渣石进行整平、充填密实。具体作业时间为2011年6月13日10:00至2011年6月13日6:00,为此在原《氧气切割操作规程》的基础上特编制此措施。 二、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项目部安排本次氧气切割施工作业负责人:向世忠,陈发山,负责施工人员的组织,措施的贯彻及落实到现场。 2、项目部安排本次氧气切割施工作业安全负责人:刘贤武,具体负责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措施的执行。 3、项目部安排本次氧气切割施工作业人员:王文书、赵明强,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氧气切割操作规程》和本措施作业。 4、作业人员入井前,先检查氧气瓶、乙炔瓶,割枪,管带是否完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不完好不得入井。 5、在工作地点准备两台灭火器和足够的水源、沙等灭火器材,并且将沙堆边配备铁锹以及接通消防用水管。 6、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20m的井巷范围内不得放易燃物品和爆炸物品。 7、作业前,由调度室负责通知安全员,瓦检员到现场监督施工,缺一不可。 三、作业时注意事项 1、氧气切割施工作业前、作业中,瓦检员必须随时对工作地点的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做不定时检测,只有浓度在0.5%以下时,才允许施工作业。 2、氧气切割操作时,氧气瓶和乙炔瓶的作业点之间的距离保持在20米以上。特别注意的是电、氧焊不得同时作业。 3、安全员负责安全监督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制止,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4、操作人员负责工作地点前后各20米范围内的洒水灭尘,并提前清理工作现场,前后各20米内严禁有易燃易爆物。 5、操作人员必须携带灭火器到作业现场,发现火情,立即处理。 6、施工时,施工地点不得行人,且两端必须设置警戒,警戒距离不得低于30米. 7、氧割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地点前后20米必须冲洗清理干净,不得有浮煤和易然物 四、作业结束后的工作 1、氧气切割作业完成后,必须立即拆除氧气瓶、乙炔瓶等氧气切割用具。同时清理现场,不得留下任何带火星的东西。 2、氧气切割的铁屑必须用钢板承接,然后装入专用的铁桶,立即携带出井。 3、施工完毕后作业现场再次洒水灭尘,安全员必须在此停留1小时,对氧气切割作业时现场遗留下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仔细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本措施未涉及之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