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400中央区石门将揭开煤层。为了防止揭开煤层时瓦斯压力及地应力显现,特编制揭煤安全技术措施报矿审批后执行。
一、安全措施:
1、掘进距煤层5米垂距时,施工队必须停止前进,由抽放队打三个穿透煤层全厚的勘探及预测钻孔,探明煤层厚度、地质构造及测定瓦斯解吸特征指标K1、钻屑量、△h2值、辐射值、脉冲值。如果各项指标中有一项超过临界值时,继续打卸压孔释放,直至各项指标降至安全值以下,经检验各项指标均不超规定由抽放队在预测钻孔内栽压力表测试煤层瓦斯压力。如果瓦斯压力大于0.74Mpa,应对煤层实施钻孔排放(详见附图),前进严禁作业,直至压力释放至0.74Mpa以下,各项指标都在临界值以下方可继续进行掘岩揭煤作业。
2、每前进1米用锚索机打一个6米深的顶板探眼,探眼见煤时,必须修改支护,采用U型棚支护,棚距0.8米(详见支护修改措施)。
3、每班掘进必须采用3米长钎子杆打好探眼,先探后掘(详见附图),探眼探到煤后施工队停止前进,抽放队采用防突钻机打三个¢42mm穿透煤层的效果检测钻孔,测定瓦斯解吸特征指标K1、钻屑量、△h2值、辐射值、脉冲值。各项指标经检验都在安全值以下,方可继续掘岩揭煤。探眼探到煤后立即修改支护为U型铁棚支护。
4、探眼没探到煤时,掘进过程中锚网支护必须打锚索补强支护,锚索间排距为1.6×1.6m,滞后24小时必须指派专人进行张拉,以确保锚索的初锚力。
5、揭煤采用一次性远距离震动性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
6、施工掘进炮眼前,必须打预测钻孔进行效果检验,经检验各项指标都在临界值以下时,方可打前进眼。
7、在整个揭煤过程中,通风队必须设置专职瓦检员、专职放炮员,认真执行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8、炮眼必须保证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300mm,否则严禁放炮。
9、爆破前所有不装药孔洞必须用黄泥充填,充填深度不得小于最大炮眼深度的 1.5倍。炮眼与其它孔洞的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500mm。
10、放炮严格执行“一炮四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1、撤人、停电、警戒、清点人数、瓦斯检测等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经落实符合揭煤措施后,方可进行放炮(放炮地点在-400车场距作业地点100米以外),此项工作由施工队长、通风队长、安监员等统一指挥。
12、撤人范围:揭煤时本区内的所有作业人员和辅助人员必须全部撤出至-400车场入风处躲避,并设置好警戒线,严禁人员进入警戒线。
13、放炮时,至少有6名救护队员配带氧气呼吸器在-400车场入风处待命。
14、揭煤时放炮半小时后,救护队员进入揭煤工作面检查爆破情况、通风设施情况以及巷道等其它情况。
15、救护队员进入检查时,至少要三人同行,并佩带好氧气呼吸器,小心行动,注意观察,另外在入风处要有三人以上救护队员等待接应,检查过程中严格按有关救护规程规定执行,检查后应立即将检查结果向调度汇报,调度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撤岗、取消警戒和恢复送电等正常工作。
16、调度及时将揭煤全过程向总工程师汇报。
17、未崩开石门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需按照揭煤放炮有关规定执行。
18、该巷道及回风系统中所有电气设备必须设置三专两闭锁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19、随着工作面的前进,监测探头必须跟至工作面,探头T1(工作面探头)安设距迎头3~5m,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报警点:≥1.0%、断电点:≥1.5%、复电点:<1.0%。探头T2(回风探头)安设距离该巷道工作面回风后10m~15m的巷道内,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报警点:≥0.8%、断电点:≥0.8%、复电点:<0.8%。断电范围:掘进工作面巷道中及其回风系统内所有电气设备电源。
20、揭煤施工中必须安设压风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