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根据矿采掘部署的安排,主斜井施工至+1409m水平时,设计90°方位+22°坡度向上掘进,揭开石门K19煤层。石门标高+1449.4m,未进行突出危险鉴定。
二、揭煤措施
为确保安全揭煤或在主斜井掘进过程中防止误穿煤层,特制定揭煤措施如下:
㈠安全保障措施
1.揭煤领导小组
组 长:吕尧应
副组长:朱黔鹏、陆继标、何文海、陈礼点
成 员:叶经生、陈尚元、钟启社、卢立油、杜 彪、
郑德林、郑宜勇、张朝江、吴战修、张 尧、
寇俊岭、卢作肖、王 强、邓 贵、
领导小组负责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管理、督察、指挥、协调、组织指挥工作。
2.现场实施组织:
⑴组长吕尧应担任揭煤领导小组总指挥,负责揭煤工作的协调、组织、安排、落实,主持全面工作。
⑵副组长朱黔鹏负责整个现场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指挥、协调等工作。
⑶副组长陆继标负责揭煤过程中的巷道掘进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并严格按防突措施执行。
⑷副组长陈礼点对该区域的通风、安全防护设施、瓦斯、放炮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⑸副组长何文海对该区域的机电设备的安装、检查(防爆性能、风电闭锁)负责。
⑹瓦斯检查员郑德林对该工作面瓦斯监测监控的安装、检查、校正负责。
⑺安全员陈尚元负责对防突措施的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整理。
(8)安全员钟启社对该工作面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处理现场地质问题,并及时进行地质预报。
(9)安全员邱凯负责对该工作面防突措施的实施和巷道掘进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10)其他成员组织成由叶经生为首的矿救护小组,负责揭煤期间的救护工作。
(二)施工措施
1、探眼掘进
为确保安全揭煤,石门掘至巷顶距K19煤层底板真厚1.5m处停头,进行掏斜面工作,然后采用震动炮揭开煤层。在此掘进期间,必须严格按以下施工措施执行。
⑴从现迎头掘进起,掘至距K19煤层底板真厚1.5m处停止掘进,进行掏斜面工作。施工时应根据已实施的水洗排放钻孔提工资料,确定是否继续施工,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掘进队才能继续掘进。并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坚持先探后掘。
⑵探眼布置3个,在巷顶距两帮0.2m处各布置一个,倾角不小于30°的仰孔,且尽量垂直于煤层;石门中部布置一个,倾角不大于5°。探眼深度3.8m,各探眼方位与石门掘进方向一致,每次实施探眼后掘进平距不能大于1m(见探眼布置图)。
⑶每班实施探眼情况,由当班队长(或值班长)向调度站汇报各探眼位置、深度、角度、孔内瓦斯等情况,调度站作好专题记录。若探眼探见煤或瓦斯涌出异常,则必须立即停止掘进并向调度站汇报,调度站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有关领导和通瓦科,经研究采取措施后再确定下一步的工作。
⑷实施探眼后,在每次放炮掘进前,均必须用炮泥将探眼封堵严实,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