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采面启封密闭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障在启封密闭时能安全、顺利进行相关工作,经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布置,特制订本安全措施。
(1)开启密闭时,安全矿长必须亲自在现场指挥,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经常检查瓦斯浓度,如果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超限,则必须按照本矿制定的瓦斯排放安全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2)撤出与本次开启密闭工作无关的所有井下工作人员。
(3)确定泛风排放的路线,此路线内的所有电器都必须切断电源。
(4)先用水将密闭全断面淋湿,然后开启一个小孔,瓦检员在档头经常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应指令调节风量人员减少风量的送入量,逐步降低瓦斯浓度。
(5)开启密闭工作人员必须始终位于外侧,严禁将头或身体其他部位拉伸入开启孔内,以防窒息事故。
(6)开启孔的扩孔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轻拿轻放所有工具,敲打过程中,锤子必须由外则向内册敲打,严禁自内向外敲打,且尽量采用撬等非敲击的手段以减少敲打过程中产生的火花。
(7)如果档头瓦斯、二氧化碳超限,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
(8)排放瓦斯后,经检查证实整个档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半个小时后瓦斯浓度仍没有变化时,才能扩大开启孔。
(9)进入巷道前,必须按本矿制定的瓦斯排放安全措施有关规定进行瓦斯排放且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在安全矿长带领下由外向内逐渐伸入,安全排放密闭区所有巷道的瓦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