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我矿矿界范围内及其周边小煤矿调查的实施方案
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议的安排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我矿将决定于2007年1月12日至21日在我矿矿界范围内及其周边的小煤矿开展一次全面的调查,彻底摸清这些小煤矿的位置和开采范围和地质情况。
一、本次小煤矿调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认真落实监狱管理局和我矿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防患于未然,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整顿,加强管理;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完善防范措施体系,消除事故将发局面,保障我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固持续发展。
二、本次小煤矿调查专项工作的重点
本次对小煤矿调查的重点是该煤矿的开采、开拓方式、开采煤层、是否越界开采、以及煤矿的发展远景规划等。
(一)对已关闭而又“死灰复燃”、应关未关和擅自新开的矿井,一经发现,要立即依法向相关部门报告,强烈要求相关部门依法执行,消除安全隐患;还我矿一个宽松的环境。
(二)对有越界开采的要立即阻止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三)在矿界边沿有盲巷、密闭和没有按规范要求留设保安煤柱的要向该矿提出整改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对实际开采情况与图纸不符的要该矿方说明清楚并要求提供真实的图纸及相关资料;
(五)对矿界边已采空的区域要该矿提供真实详细的技术资料;
三、本次小煤矿调查工作的时间、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月12日)。结合学习贯彻我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