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立井提升机更换钢丝绳施焊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换绳作业当中需动用电氧焊,为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二、施工时间
换绳期间
三、施工地点
沙曲矿副立井井口
四、施工现场人员安排及职责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
2、施工总负责人要认真执行本安全措施并要随时与矿调度取得联系,听从矿调度指挥,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施工。
3、现场施工负责人要协调好施工现场人员的配合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立即停止施工。
4、电焊、气割作业地点10m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对无法拆除的易燃易爆物品用石棉、湿麻袋等遮挡,并有专人看护。设置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洒水灭尘,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5、在井口进行焊割作业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并有专人不断向该设施上洒水保证火星下落后能够迅速熄灭。
6、瓦检员负责随时检查施工地点及井下的瓦斯浓度检查,工作地点附近20米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并无瓦斯集聚时方可施焊,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指挥。
7、焊割作业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施工负责人必须在工作地点继续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8、电工负责电焊机的接线、拆线,外壳接地工作,接、拆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四、四百四十五、四百四十六的有关规定执行。
9、井口检身工负责检查措施审批表及电焊机、氧气乙炔瓶的装运安全情况。
10、在焊割地点安装水管,有专人不断向焊割地点的井筒中洒水,以保证下落火星及时熄灭。
11、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迅速处理,保证现场安全作业。
1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
13、开工前必须先由安全员、瓦检员、运输二队三方人员共同确认,然后由现场施工负责人汇报矿调度,由矿调度通知安监处、通风科等有关单位,不经矿调度批准不准施工。
14、施工负责人要统筹安排,焊割作业时必须配备两人,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六、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