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主斜井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运输前由调度室负责带领有关科队人员,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对主斜井绞车、钢丝绳、巷道、轨道及安全保险设施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验收,达到标准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2、绞车司机、信号工、挂钩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三固定”,绞车司机应由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要专人专岗,不得随意调换,在运行期间,主斜井的绞车必须配有正副司机,其中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 3、在下放支架设备期间,主管司机必须精力集中,听清信号,准确操作,并站在绞车斜后方,不准正对绞车,使用绞车的单位负责对钢丝绳、制动装置及安全保护设施作一次详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其严格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4、拉架前,绞车绳与配重车要连接牢固,平板车插好销子并转动个角度,使闭锁起作用,挂好保险绳再拴上防滑链,防滑链一头卡在老绳上,另一头从支架的起吊孔穿过后再卡在老绳上,松紧与老绳保持一致,最后由专人检查刹车,联车情况和四保险设施,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5、联挂车辆数目严格按照规定,每次两辆重车。不得超挂车辆。 6、绞车司机听准信号后方可开车下放或提升设备车,绞车运行速度,要求平稳,钢丝绳应始终处于崩紧状态,不得出现松绳现象,发现松绳立即停车,进行检查,以防引起掉道或断绳。 7、主斜井运输期间,必须严格坚持“三固定、四保险”,“四保险”设施要求灵敏可靠,每班要设专人检查、维护。 8、绞车司机、信号工接班前必须详细认真检查绞车及其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班中经常检查,并坚持交接班制度。每运行一个班次(或班中)设备,必须对绞车完好情况,钢丝绳,“四保险”全面检查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拉运。 9、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两头必须设专人把口。 10、为防止跑车事故,应在绞车坡平台上装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