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5前石门揭23煤防突技术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简况:
前石门巷目前已经施工离23煤顶板层位,巷顶距离23煤底板法距约3m,斜距约10m。随着巷道施工,预计该巷道向前施工约8米将由巷道顶板揭开23煤。本巷道设计断面6.01m2,净宽2.8m,净高2.5m,掘进断面为6.4m2,揭煤前后钧采用锚喷支护形式。
1.2 地质情况 :
该区域直接项板为浅灰、灰色薄层钙质粉砂岩、细砂岩,直接底板为灰、灰黑色薄至中厚层粉砂质粘土岩、粘土岩。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局部含少量砂岩裂隙水。
附探查钻孔剖面图。
1.3 瓦斯情况
1、根据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煤生产字〔2008〕854)号关于毕节地区煤炭局关于毕节地区煤炭局《关于请求审批织金县彭华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的批复。M23煤层的破坏类型为Ⅱ类,坚固性系数为1.3751,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为25.001mmHg,瓦斯压力为0.350Mpa。鉴定结论为:M23煤层在1606m标高以浅无突出危险性。
1.4 通风系统:
进风:副井→1605前石门迎头
回风:1605前石门迎头→副井
局部通风:揭煤期间采用2台2×11KW局扇(一台备用)、一路直径6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
二、巷道揭煤防治突出措施
2.1、目前巷道顶板距煤法距3米,在巷顶距离煤层法距10米、5米时已经进行了探查,并已经采取瓦斯抽放措施,并合茬抽放。
2.2防治突出措施设计要求:
具体措施设计要求如下:
1、根据《防突规定》62条规定,石门揭煤钻孔布置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5米的煤层中,本巷道设计抽放钻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米煤层中。
2、钻孔孔径:¢75mm。
3、开孔位置:12301运输顺槽迎头
4、由通防管理部进行钻孔设计,审批后、依照施工;每施工完一个钻孔必须由瓦斯检查员现场验收。
2.3、施工过程中为准确控制巷道与煤层法线距离,每次放炮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通防管理部探煤联系单要求施工探眼。直到巷道施工距煤层法距1.5米外时,采用远距离震动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
三、巷道揭煤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3.1、执行防突措施后,必须进行措施的效果检验;用重庆生产的WTC突出预测仪,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进行预测。效果检验孔数:3个,其中巷道中间一个、并应该位于措施孔之间,其它2个孔位于巷道上部和两侧,终孔位置应该位于措施控制范围控制的边缘线上。
3.2、效果检验孔采用150钻机破岩进入煤层,采用¢42mm钻杆、¢75mm钻头钻进;效果检验孔必须布置在措施孔之间;
3.3、钻进速度应该均匀,速度控制在2m/min以内;
3.4、钻进过程每2米测定一次K1值;
3.5、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K1max取0.4(湿煤)。只有K1max在临界指标以下时,措施有效;否则措施无效,当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补打排(抽)放钻孔、延长排(抽)放时间,直至防突措施有效。
3.6巷道揭煤(揭开煤层前):
(1)、当巷道掘进距离煤层法线距离1.5米时,必须停止掘进,采用远距离震动放炮揭穿煤层。震动放炮要求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如果震动放炮没能揭开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震动放炮有关规定执行,并必须加强支护,设专人观察瓦斯和观察突出预兆,发现有突出预兆,工作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
(2)、巷道揭开煤层后,过煤段仍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采取超前钻孔防突措施,并继续采用措施的效果检验;效果检验不超标时,方可按照规定掘进。
四、远距离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领导及现场跟班人员职责
1、矿成立巷道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 吴永福、
副组长:李明生 熊安岑
成 员:王文礼、高 明、刘志国、谌洪武、将德龙、李全波、王立臣、吴长红、龙大军、张波
2、揭煤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防队、调度室、技术部门、掘进队、机运队等单位对揭煤区域的通风系统、瓦斯管理、局部通风、隔爆设施、电器设备、巷道支护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否则,严禁揭煤。
3、准备工作:
(1)、技术部门:负责提供详细的地质预报,以指导探煤及揭煤工作。
(2)、安全部门:严格执行人员入井清点制度。
(3)、机运队:落实整个回风路线里有无电器设备,若有,在揭煤前必须一次全面的防失爆检查。
(4)、通防队:揭煤前,加强对通风系统检查工作,以确保其完好。
4、揭煤期间爆破时,每次放炮必须有总工程师全面指挥,掘进队负责现场警戒,停电,撤人。装药、联线、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工负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现场领导小组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情况,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
5、揭煤范围:自巷道顶板距23煤底板1.5米位置起,直至23煤层被完全揭开。
(二)通风瓦斯管理
1、 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