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煤尘措施
1.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贯彻《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矿井综合防尘标准》及公司、矿有关综合防尘文件,提高广大职工的防尘意识。
2.加强综合防尘设施的管理,全矿各级领导要齐抓共管。
3.加强工作面煤壁和浅孔注水工作,从尘源抓起,杜绝煤尘搬家。
4.井下各运煤转载点、煤仓、溜煤眼等产尘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
5.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都必须按规定安设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6.加强对冲尘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煤尘的积聚厚度确定冲尘周期,认真详细编制冲尘图表,并建立冲尘岗位责任制,按图表定期冲尘,对煤尘较大的皮带巷,每周冲尘不少于2次。
7.瓦斯检查员负责所辖范围内防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随意拆除防尘管路、损坏防尘设施有权给予制止,并由矿检查科组织追查,严肃处理责任者。
8.技术副矿长每月必须组织安全通防科对综合防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否则,严肃处理。
9.所有的回采工作面必须逢采必注,不注不采,安排采掘接替时,应充分考虑注水钻窝的掘进和煤体注水时间。
10.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坚持放炮喷雾、洒水降尘,炮掘工作面实行炮掘喷雾,掘进后,后路巷道施工单位每圆班必须彻底冲尘一遍。
11.所有采掘工作面封填炮眼时,必须使用水炮泥,每眼充填水炮泥数量不得少于2个。
12.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放炮前后洒水灭尘、冲洗巷帮制度,回采工作面上、下安全口以里50米每圆班,转载点前后20米每班有采煤队冲洗一次;掘进工作面转载点前后20米每班,全巷道每圆班掘进队冲尘一次,运输线转载点20米范围每班由机运队冲尘一次;煤仓前后50米每原班冲洗一次,其余地点由专职降尘工按冲尘循环图表定期冲洗煤尘。
13.防尘管路必须按规定预留三通和冲尘闸门,皮带巷和运输巷每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水管距工作面不得超过20米。
14.通防科按规定对井下所有的测点每半月测定一次粉尘,地面扬尘点每月测定一次,并按规定上报各部门和有关领导,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要定月采样送局化验室进行化验。
15.采用压风施工抽放钻孔必须安装防潮地尘罩装置或降尘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