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宏煤矿防止烟火进入主副井口的安全技术措施
我矿有两个进风井,即主斜井和进风立井,两进风井井口都未安设防止火灾、有毒有害气体进入井下进风风流的安全防护设施。我矿周边无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气源存在,现针对井口房及井口房附近发生火灾时防止有毒烟尘以及火灾波及井下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主副井口所划定的禁烟、禁火范围内严禁电焊、氧焊、喷灯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井下回收的废旧油料、背板等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运到固定回收点。
2、主副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杂草和其它可燃物,不得有火炉,电热器等。
3、主副井口设置消防器材库,配备消防器材,并保证消防器材的完好。
4、主副井口相关设备、设施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制作。
5、井口检身工、瓦检员、档口做好主副井口日常的火灾隐患检查、排查工作,确保不发生事故。
6、需要运往井下的油脂、电氧焊器具、高分子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立专人装车监护,力争最快时间运到井下。
7、井口防冻供暖设备必须采用具有煤安标志的本安设备。
8、井口发生火灾事故,必须立即通知矿级领导、调度室和当地消防安全部门,当火灾较小时,尽快组织职工进行灭火,并通知主风机房做好反风准备。
9、当火灾接近主副井口房时,或烟、火可能进入矿井时,必须立即启动事故处理预案,立即进行反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