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一、可能瓦斯积聚参数及排放瓦斯组织情况 1.瓦斯积聚地点及参数 排放地点:主平硐正头、回风平硐正头;积聚原因:春节期间局扇停止运转;排放原因:瓦斯超限;排放瓦斯长度:主平硐正头210m、回风平硐正头260m,巷道断面6.0m2。 2.排放瓦斯指挥 地面总指挥郝洪亮,井下现场指挥边厚明。 排放瓦斯应成立排放瓦斯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排放瓦斯工作,矿总工程师不在时由安全矿长担任,现场指挥由矿跟班(通风处长或班队长)担任。 3.排放瓦斯负责单位及采用的排放方法 排放负责单位:通风队。 4.排放瓦斯回风流路线: 主平硐正头:工作面 主副井联络巷 回风平硐 回风平硐正头:工作面 回风平硐 5.排放瓦斯批准时间 自2月25日10时0分。 6.参加排放瓦斯人员及其分工 ①警戒位置及警戒人:在主副井联络巷和回风平硐井口门。 ②排放瓦斯操作人员:陈林、黄家强、冯耀兴 由陈林负责控制排放瓦斯风量,由黄家强负责检查排放瓦斯的浓度,由冯耀兴负责安全监护。 ③通讯保障:由许家军负责在主副井联络巷附近设置电话,并在现场维护或待命以确保通讯畅通。 二、排放瓦斯程序 1.排放瓦斯措施签批与贯彻。排放瓦斯前,矿总工程师应组织相关人员技术负责人签批、贯彻排放瓦斯措施,措施应明确排放瓦斯人员及其分工,要对警戒位置、警戒人、排放瓦斯控风人员、检测瓦斯人员及对排放瓦斯后停送电等做出明确规定。 2.排放瓦斯工作准备及安全确认。排放瓦斯前,现场指挥(或排放瓦斯现场负责人)应组织对排放瓦斯回风系统进行停电、撤人、设置警戒并做好风筒控风等准备工作。现场指挥、负责人、安全员、瓦检员、班组长等应对排放瓦斯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排放瓦斯指令下达。排放瓦斯各项工作准备就绪,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或地面总指挥汇报,经准许后,现场人员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