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 所有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 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班组长、采煤机司机、井下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监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学甲烷监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或者是便携式甲烷监测仪检查瓦斯。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仪器,如有损坏、失灵,应立即带到井上进行更换。通风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保证有足够的风量,保证工作面正常通风。严禁不合规定的串联通风、老塘通风;严禁欠风作业、欠风生产。 保证工作面通风系统稳定合理,未经矿总工程师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通风设施。 工作面风机两巷,不得码放过多的材料,保证有效通风断面大于设计断面的2/3。 必须管好,用好为本工作面回采服务的通风设施,两道风门不得同时打开,并不得用矿车撞风门. 严格执行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管理制度。工作面必须按照要求配齐瓦检人员,通风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工作面测风和瓦斯工作,工作面的回风流每班不得少于两次的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的检查。 必须加强工作面上隅角等瓦斯监测和通风管理工作,防止CH4、CO积聚。 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工作面回回风顺槽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