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通知提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知要求,突出重点内容,扎实稳步推进。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配合有关部门围绕重点整治内容,精心组织安排部署,严肃查处化工园区规划不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超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冲击地压、水害严重、采深超千米等高风险煤矿“体检”会诊,督促指导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加强对地质勘查、测绘行业的指导监督,强化规范制度和标准建设,确保野外作业人身、设施安全。
通知明确,强化督促整改,加强协同配合。要将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存在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无证勘查开采等行为不整改的,要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制度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公开办法,将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其他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或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