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应急厅联合河北煤监局印发了《关于第四季度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的提示函》,对四季度全省煤矿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研判。
一是一些煤矿对安全隐患看惯了、干惯了、习惯了,安全管理凭经验,标准、规范执行不到位,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风险。
二是四季度煤炭价格走高,企业生产建设欲望强烈,存在多头多面、非正规开采、组织超能力超强度超限员规定突击生产的风险。
三是部分整合技改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证已到期,存在违法生产的风险。
四是突出矿井石门揭煤;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及以上矿井工作面临近老空掘进,过断层、过陷落柱,在新区掘进;唐山矿工作面进入冲击地压区域;部分矿井提升机设备、钢丝绳检验超期或延期等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的风险。
五是冬季极端天气增多,存在冬季“四防”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针对以上风险,要求全省煤矿要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风险研判工作,加大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力度,要扎实开展煤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尽快建成“双控”机制,确保十九届五中全会期间以及四季度煤炭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