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的同煤集团地煤公司焦煤矿305煤眼在12月29日凌晨,发生流煤眼歘煤事故,致5人死亡,1人受伤送医。今日(12月30日)下午,同煤集团相关负责人回应新京报记者称,事发后,同煤集团对已地煤公司多名管理人员免职。
新京报此前报道,12月29日凌晨,同煤集团地煤公司焦煤矿305煤眼发生一起流煤眼歘煤事故,事发时6人被困,经抢险救援, 1人送医后生命体征平稳,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称,涉事矿系停产后准备恢复生产,6个人下去干活发生事故。
今日(12月30日)下午,同煤集团相关负责人回应新京报记者称,事发前,几名工人在做复产前的准备工作,“经初步调查,煤仓巷道有水流入了,造成了隐患,另一个原因是井下工人可能违规操作将煤机启动,造成84立方米的煤泥掉下来了。”
上述负责人介绍,事发后,同煤集团对相关负责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地煤公司的党委书记、董事长、 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被免职,对焦煤矿的党委书记、董事长、安全及生产副经理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