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电牵引采煤机MG200/500-AWD1-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 |||
---|---|---|---|
持证人: | 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000797908453K |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新城泾朴路中段7号 | ||
生产单位: | 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 ||
生产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新城泾朴路中段7号 | ||
产品名称: | 交流电牵引采煤机 | ||
规格型号: | MG200/500-AWD1 | ||
安全标志编号: | MEA100154 | ||
有效期: | 2018-09-17~2023-09-17 | ||
标准和要求: | ,MT/T81-1998 MT/T82-1998,Q/XM 181-2018 | ||
适用范围: | 严格按煤矿安全有关规定使用。 | ||
主要受控元部件 及关联设备: |
配套用KXJT-730/1140C交流电牵引采煤机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变频调速控制箱(MAB100217)、GJC4(B)甲烷传感器(MFB070234)、GJC4煤矿用低浓度甲烷传感器(MFB080001)、FYS30矿用本安型采掘机用遥控接收控制器(MAB120384)应有安全标志。 配套用采煤机截割部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泵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牵引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采煤机屏蔽橡套软电缆、二层钢丝编织液压支架软管、采掘机用遥控发送器、隔爆型电磁铁、煤矿用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控制电缆、采煤机螺旋滚筒、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声光信号器应有安全标志。 | ||
备 注: | 本产品原安全标志编号:MEA100025。 | ||
安标状态: | 有效 | ||
上述产品经履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合格评定程序,符合发放要求,特发此证。本证书的有效性依据持证人是否持续满足安全标志审核发放要求获得保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