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对煤矿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产煤市(州)、有关煤炭企业统筹疫情防控,抓好复工复产,不得无故拖延,全力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能源保障。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9个煤矿复产。
如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煤矿复工复产?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煤炭生产企业要把疫情防控措施作为煤矿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行业特点,从进出人员管控、班前会、餐厅、澡堂、乘车等人员易聚集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其次,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要督促辖区内煤矿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对具备条件的,加大服务力度,及时组织现场核查,尽快恢复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拖延。各地要严把复工复产关,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和未达到复工复产验收标准,不得批准复工复产。30万吨/年以下煤矿,在省政府的分类处置方案出台前,不得擅自恢复建设或生产。
煤矿复工复产工作,“安全”也是必要前提。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复工复产煤矿企业认真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制度,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科学制定、下达生产计划,合理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要加强现场监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大巡查抽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以铁的手碗确保安全生产。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包括川煤集团达竹公司、攀煤公司、广旺公司、广能公司、嘉阳集团、南江煤矿在内的19个煤矿复产,复产煤矿产能达1487万吨/年。到2月17日,上述煤矿库存原煤达到18万吨以上,为防疫期间煤炭供应提供了保障。
“我们建立了产煤市(州)煤炭生产情况日报告制度,要求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每日报送本地区上一日煤炭产量、库存和煤矿复产情况,便于及时掌握情况,开展相关工作。”省应急管理厅煤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